中青在线南京8月2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超通讯员高文心邓青青)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消息,8月28日,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8月12日在南京南火车站候车室实施猥亵儿童行为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了解,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等法律和规定,对于在车站等公共场所猥亵不满12周岁儿童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8月12日晚7时许,在南京高铁南站候车室,一名18岁的小伙将一名8岁的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并将手伸进女孩的裙内,在其胸部摸索,该事件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8月15日,南京铁路警方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段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段某某是河南省滑县人,其父曾担任滑县慈周寨财政所所长,现退居二线。今年4月,段某某被河南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招录取,录取专业是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方向)。6月,在学校推荐下到南京某知名餐饮连锁店实习。8月11日,段某某旷工离职。
据其工友介绍,段某某内心封闭,不善交流,沉迷网游。河南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负责人介绍,段某某确实被该校录取,但9月初到学校注册后,才能成为正式学生。如果该学生确实涉嫌刑事犯罪,学校有权不录用该学生。据段某某的亲属介绍,“孩子是从亲戚那里抱养,对方没有能力抚养。”
目前,滑县民政部门介入调查,尚未公布结果。
案发后不久,网友在段某某父亲的的QQ空间相册里发现一些幼女裸照,照片上传于2012年,照片露出幼女私处,姿势不雅。有网友质疑,身为养父,拍摄这样的照片,是否涉嫌涉黄及猥亵、性侵儿童。
媒体报道称,8月17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段某国与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间父女有说有笑,当地妇联部门人员也陪同左右,并不时为小女孩拍照。此举遭到网友质疑,民政部门尚未公布调查结果前,这种安置女童的方式是否过于草率。“还是要依据刑事侦查的结果来判断。”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女童养父母如存在性侵行为或者构成猥亵儿童犯罪的共犯,理应无条件撤销其监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