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胡晓强 胡丽丽)为持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断震慑黑恶势力,5月13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两起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据介绍,被告人林某杰参与了郭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用电话威胁、上门喷漆、写大字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债务,情节恶劣。被告人林某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被告人胡某跃与他人在福州市台江区某大厦开设一窝点,招募卖淫女,陆续雇佣被告人陈某及他人发放招嫖卡、运送卖淫女,大肆开展卖淫活动。为争夺地盘、争抢客源,被告人胡某跃等人纠集手下人员对拒绝其发放招嫖卡的酒店工作人员实施殴打、威胁。上述人员为谋取经济利益,已形成以被告人胡某跃等人为纠集者,以被告人陈某等人为团伙成员,在一定区域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被告人胡某跃、陈某分别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和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