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超级蓝血月”吸引,实际上,就在这天上午,对于中国青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个文件发布,这就是《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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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的意义非常重要,下面来进行简单的分析:
第一,培训补偿的起始年龄段由12岁下调到8周岁,仍旧到21岁截止。全面提升培训补偿标准,一类俱乐部(中超)每年50万人民币,二类俱乐部(中甲)25万人民币,三类俱乐部(中乙及12到15周岁)10万人民币,四类俱乐部(其他俱乐部或8到11周岁)2万人民币。
从12周岁下探到8周岁,毫无疑问保护了更多青训机构尤其是业余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的利益。
其二,第一份工作合同保障,这个规定比较绕口,我们简单来说就是,一名球员12周岁之后连续4年注册在一家青训机构或者俱乐部,那么这家青训机构或者俱乐部将拥有签订第一份工作合同的权力,也就是说,届时球员显想跑都不行,前提是,工资必须是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
这是对青训俱乐部最大的保障,如果球员无理由拒绝签订工作合同,将禁赛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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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必须在转会注册30天之内完成,否则予以处罚,这个规定很简单。
其四,出口转内销如果存在违规行为,比如球员和原培训单位协议未到期,或者连续四年注册,培训单位可提供标准的工作合同却拒绝签署的,球员回归后,将禁赛24个月。
注意,是球员回归后禁赛24个月。
其五,为了防止转会低级别俱乐部规避培训补偿,足协规定,24个月之内如果再次转回到高级别俱乐部,要按照高级别俱乐部的标准再次支付培训补偿。
总体上,中国足协此次的青少年新规意义重大,其中下放培训补偿年龄段,以及提升培训补偿标准非常重要,其他措施则全力保护青训机构的利益。
但仍旧存在几个问题,其一,球员的利益如何保护仍旧是个难题,其二,15岁球员很可能成为纠纷的“重灾区”,尤其是连续注册满4年签订工作合同的规定,很可能让部分球员在15岁的时候选择出走。当然,15岁的球员发展存在未知数,如果此时挖球员,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不过,这些都不是大问题,真正的大问题仍旧是联合机制补偿,现在,中国球员的身价在1亿人民币左右,个别接近2亿人民币,但中国足协却规定国内球员不得超过2000万人民币,否则要交引援调节费,结果导致虚假转会费横行,严重影响了青训机构获得联合机制补偿。